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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三地专利制度比较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1-09-27 15:22:13   阅读数:1327
发布时间:2011-09-20 来源:国际商报
  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港、澳、台三地的专利制度有相似之处,但同时也有很多差异。其中香港和澳门专利制度上的相似之处比较多,而台湾有自己独立的专利制度,和香港、澳门专利制度上的差别比较显著。申请人向这三地申请专利,在了解他们之间相似之处的同时,更应该多注意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以免造成时间和资金的不必要的浪费。
  一、申请文件语言
  港、澳、台三地的专利申请都可以用中文来提交。而台湾的专利申请语言是繁体中文,因此,如果原申请文件是用中文撰写的,向台湾智慧财产局提交专利申请之前,应该将申请文件转变为符合台湾专利法要求的繁体中文。另外,香港的专利申请语言可以是中文或英文,澳门的专利申请语言可以是中文或葡文。因此。如果原申请文件是英文或葡文撰写的,向香港或澳门申请专利可能就不需要再将申请文件译为中文了。
  二、专利保护类型
  港、澳、台三地都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仅叫法不太一样:
  1.香港的标准专利即我们所说的发明,短期专利即实用新型;
  2.澳门的实用专利即实用新型,设计及新型专利即外观设计;
  3台湾的新式样专利即外观设计。
  三、专利申请途径
  1.香港标准专利的申请途径:
  香港标准专利的批予以下述3个专利局所批予的专利注册为基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
  2)欧洲专利局(就指定联合王国的专利而言);
  3)联合王国专利局。
  标准专利的申请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指定专利申请的记录请求;第二阶段:就已获以上任一专利局批予的专利,在香港提交注册与批予请求。
  2.澳门发明专利的申请有以下两种途径:
  1)申请将大陆发明专利延伸至澳门特区生效(延伸注册);
  2)在澳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香港标准专利的申请和澳门的延伸注册比较相像。
  3.而台湾专利的申请,没有类似香港“申请登记注册”或者澳门“延伸注册”这种申请途径,需要单独向台湾提出专利申请才可以获得注册授权。
  四、各专利主管单位的审查工作
  香港和澳门一般只对专利申请作形式上的审查,专利性这种实体问题,一般须由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机构来制作审查报告。而台湾有自己独立的专利制度,对专利申请独立进行审查。
  五、是否与大陆相互承认优先权
  我们知道,台湾由于政治上的特殊性,在优先权问题的处理上与香港和澳门也是不一样的,直到2010年6月29日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才达成共识相互承认2010年9月12日或之后首次提出的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但要注意的是,根据大陆这边2010年11月22日起施行的《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台湾大陆双边承认优先权并不涉及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之PCT申请案。
  以上,笔者仅就一些部分比较显著的区别进行比较,三地专利制度在具体的规定上毋庸置疑有很大差异,尤其是台湾,有独立的专利制度,与香港和澳门的专利制度有很大不同。限于篇幅,在此不作细化讨论。  (作者:丁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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